设为首页 | 加入收藏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户政服务 > 正文

户口的移入、移出

发布时间: 2013-12-26 11:28:32    浏览次数:  

办理武汉市内户口移入我校的流程

(一)本市七城区户口移入

 1.携个人申请,移出地、移入地的《户口簿》,本人身份证,1寸登记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;

 2.经喻家山派出所管段民警签字同意后,在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进行网上迁移。

(二)市郊区、非七城区户口移入同“四投一抱人员”

 1.携符合迁移户口政策的相关材料;

 2.交保卫处户政室审核,通过保卫处户政室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;

 3.由保卫处户政室通知本人领取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;

 4.携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《户口迁移证》,被投靠人《户口薄》;

 5.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迁入手续;

 6.集体户口人员到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交保卫处户政室。

(三)办理武汉市内户口移出我校的流程(不包括校内集体户口)

 直接到移入地办理,移出地不办理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