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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住户口迁出武汉市的办理流程

发布时间: 2013-12-26 11:30:57    浏览次数:  

(一)一般情况

1.携迁入地户政部门开具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和本人的《户口簿》;

2.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
(二)招生

1.持《录取通知书》和本人《户口簿》;

2.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
(三)毕业生分配

1. 毕业生派遣时

① 持《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离校通知单》,和由院、系统一在保卫处户政室领取后发给本人的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;

② 到学校指定的派遣地点盖章。

2. 单独离校的毕业生

① 凭省、市毕办开具的报到证和学校毕业生办公室的《毕业生分配调整通知单》;

② 分配到市外或部队工作的,到保卫处户政室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;

分配到本市工作的,到保卫处户政室领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;

③ 到喻家山派出所户政窗口盖章。